根據(jù)工作需要,棗強縣建投綜合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20名,派遣至棗強縣公安局工作,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開招聘方式進行,按照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治考察(政審)及資格復審、擬聘用人員公示、簽訂勞動合同等步驟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名額
警務輔助人員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四、工資待遇
按照衡水市政府制定的《衡水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待遇相關規(guī)定落實工資待遇,聘用人員實習期間工資1800元/月(含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實習期滿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用工合同,工資調(diào)整至2700元(全縣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月,并按照規(guī)定繳納“五險”(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生育、失業(yè)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在以上基礎工資的結(jié)構(gòu)上,自參加工作后結(jié)合相關學歷、工作績效和工作年限予以評定層級,執(zhí)行每月層級工資標準100元至1000元。
五、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過硬的政治素質(zhì)和良好的道德品行。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yè),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3、身體健康,形體端正,無殘疾、紋身、重聽、色盲、口吃,無精神病史及其他不適合公安工作的疾病,雙眼矯正視力均在5.0以上。4、具有棗強縣戶籍或父母、配偶具有棗強縣戶籍(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前有效)。5、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2、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曾被開除黨、團籍的。4、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5、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8、已與其他單位簽訂用工合同尚未解除的人員不能參與報名。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2、報名地點:棗強縣新華西街79號棗強縣建投綜合服務有限公司,聯(lián)系電話:8296677
3、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須考生本人到場,考生如實填寫《棗強縣建投綜合服務有限公司關于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藍底免冠同版照片8張(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提供學信網(wǎng)學歷認證報告1份;
(2)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證明和有關材料證明等。
4、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需交納考務費100元。
(2)考生報名時,務必填寫清楚本人常用的聯(lián)系方式,務必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考試、體檢、考察、遞補等事宜的,責任自負。
(3)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嚴格執(zhí)行公開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
(二)筆試。
報名完成后由棗強縣公安局政治處進行初審,審查合格者進入筆試,不合格者不得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100分,主要測試理論文化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不指定學習資料。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三)體能測試。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進行。體能測試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四)面試。采取結(jié)構(gòu)化面試,考生回答評委問題,總分100分。根據(jù)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名單。
比例內(nèi)末位考生總成績?nèi)绯霈F(xiàn)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綜合考察和體檢人員:退伍軍人、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具有公安工作需要的特殊專業(yè)技能人員或有公安工作經(jīng)歷人員、筆試成績較高者。
(五)體檢。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檢標準進行,費用自理。
(六)政審。參照招錄人民警察的政治考察標準進行。體檢、政審不合格的,根據(jù)綜合成績排名,按順序遞補。
(七)公示。體檢、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八)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實習期為2個月,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派往縣公安局。
七、招聘紀律
凡發(fā)生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者將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