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豐寧滿族自治縣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高層次人才證件復審通知如下:
1.證件復審時間: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資料進行證件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證件復審地點:豐寧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豐寧滿族自治縣大閣鎮(zhèn)慶豐東街26號)1樓109人事管理股。
請網(wǎng)上報名通過審核的考生做好證件復審準備,并于規(guī)定時間、規(guī)定的地點,攜帶報名表(報名網(wǎng)站打印報名表并本人簽字)、身份證、戶口本、各學歷層次的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取得國外學歷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認證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豐寧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1月2日
